先來一張未老先衰32歲人渣照片
(照片來自自由時報)


姓名:方尚文
簡歷:建中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畢業
            中原大學/財經法律研究所/93/碩士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論文:人體試驗對既有醫療法制衝擊之研究-以當事人利益衝突為中心
經歷:曾任職於精英電腦法務室 (一星期前離職)

唸書唸到再高又怎樣
學法律的高材生又怎樣
變態還是變態
人渣也不會更像人一點
自以為念法律懂法律就沒人可以治他

虐待了一隻小貓才罰五萬 一個月薪水還有剩
這種法律是怎樣 立法委員平常都在浪費公帑不做事啊!
才五萬!!! 有沒有搞錯!!
這種變態應該抓去關 罰錢根本不痛不癢
換間公司搬個家 繼續抓小貓去灌辣椒粉肥皂水燙熱開水脫肛流血
繼續走法律 拿高薪開名車把妹
這樣子對嗎!!!\_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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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gneta(阿妮塔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